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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以來都有寫日記的習慣, 
但除了5、6歲那本幼年的第一本日記,
現在放在家中書架上跟家人分享,
無聊時拿出來念一段給爸媽聽,逗他們開心以外,
身邊親朋好友都知道,我的日記是禁地,不能碰的。



這兩天剛好看到有人在公眾版上討論到「另一半偷看日記」的問題,
也讓我好好的思考了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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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長期寫日記抒發的人來說,
或許本身的個性就有其隱藏的一面,
而這一個部分是透過日記的書寫來解決,並不想被外人知道的。

因此,這一面是個非常不想讓人知道的一面,
即使以愛、以關心、以想要多瞭解等這種理由來窺探,
都會讓人(至少是我)有被侵犯的不舒服感。4bde2fd6774cc.jpg  



如果已經警告過對方了,還很白目的硬要偷看,
除了會覺得對方不尊重之外,
還有一種對方故意踩雷的不悅,
秘密被窺探後那種毫無遮掩、無所遁形的不舒服...
這種種都會是,
「如果我面臨這樣的狀況」,會考慮乾脆分手的初步理由。

我承認在某些部分,我其實有精神潔癖~(聳肩)



其次,是更嚴重的問題,也就是信任的破壞
因為信任對方,所以把家門鑰匙借給對方,
但對方趁此機會翻箱倒櫃的把日記、信件、存摺都挖出來翻看。
那會讓我覺得「你把我的信任當成什麼?」「我對你付出的信任並不值得」

當然每個人在愛情中追求的東西不一樣,
但在我的觀點來說,我的愛情跟信任有絕對關係
信任被破壞後,基本上無法重建,
因此,愛情一定會隨之崩塌。
理由很簡單~我無法跟一個我無法信任的人一起生活!原本再愛都一樣。
而且!
正因為對方是我所愛的人,
所以更加無法忍受對方如同背叛的行為!!!!


或許這個想法很怪吧,
可是我的確會因為太在乎一個人,而無法忍受對方的做出這種事,
因為太愛或太在乎,遇到的時候反而更痛苦。


另外,對於某些人主張愛情不應該有秘密,
但我認為人有秘密不是錯的,
我也不主張凡事做到盡的方式。
總覺得事情做到了盡頭,就一點餘地都不留了,
沒有了彈性空間後,之後要怎麼辦?


最後一個理由,其實是~
既然講了那麼多次,觀念還是不同,
而且彼此都無法接受,
明年還論及婚嫁?
那如果是我,我會趕快分手,
因為我不想之後未來的日子都要過著防範自己另一半的生活。
既然彼此無法協調,也不想遷就,
早一點考慮清楚也不是壞事。


彩繪樹葉分隔線.jpg 

就某個層面來說,
我的確是那種最愛是自己,
而且某些死硬原則絕對不妥協的人,
如果要因此指責我有公主病,我還會大方承認。
(當然啦,
一個明知故犯猛踩我地雷的人還要我去愛他,我好像也辦不到...)

光看這個敘述我都覺得自己好像是那種難搞又討厭的傢伙。1204031459.gif  

不過,我覺得對自己誠實一點會比較愉快,1591476173.jpg 
至少我不會覺得對不起自己,從來也不會覺得自己不值得。


昨天看到那篇文章時,心裡還真的是有點感慨的,
「隱私」與「尊重」,
說起來是好簡單、好基本的東西,
事實上,
我已經好久以來都認為這種原則根本就不需要宣告了啊!

好吧~感謝Tony一下,沒讓我面臨這種問題。9193d95ddbe604698971ad3e2c307cdc.gif 
記在週年的前一天,感謝他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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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sephoenix牡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